关于农村搬迁房屋赔偿的问题。对这方面法律了解的帮帮忙。高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2:55:00
据说是为了促进 本地经济发展,很多商家要来投资建厂,所以不得不面临房屋搬迁问题。
房屋撤迁后房子的赔偿是怎样赔的?我们这里赔偿的房子是政府统一
修建称为统建房的那种。
比如我想要一套150平方的房子,但按这里的
赔偿方法,一个人就只有35平方。家里3个人就只有105平方米。
原本的房子是200平方,也就是说除开赔偿的105平方外还剩95平方。
这95个平方按每平方米100元赔偿。但如果我想要150平方的房子,可不
可以用剩下的95平方去换,如果不可以想要多的平方就要自己出钱买,价钱是1200
每平方米。这个价钱高吗?这里经济不发达,很多商品房都才2000多3000
左右,赔给我们的房子是政府统一修建的,外观、质量都一般,楼层也很矮
,我觉得值不起这个价。
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有哪些?

个地方具体标准不一样,我们只能提供给你计算的方法。

具体标准请到当地统计局或者法院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各地按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各有规定。
随大流,中庸之道。
不过要确定不是开发商非法占用农耕地,否则双方利益均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