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8:57:32
我和他人发生矛盾 对方3个人先动手打我1个人 我只还手打了两拳 住院花费2000 参与打架的3个人跑路躲避警察
问这样的话 是否一定要抓住肇事的人才能赔偿 他们父母有义务赔偿我的损失吗 除了药费还有其他什么赔偿吗
是其中1人纠集其他2人来打人的 他们3个会受到法律什么样的制裁? 头 后背一共缝5针属于轻伤害吧

首先,伤害是否构成轻伤须经法医鉴定方可确认,通常公安局都有法医鉴定部门。据此看来,你所受到的伤害可能只构成轻伤。

具体而言,可能要区分两种情况,即伤人者是否已经成年。
若伤人者尚未成年,为14周岁以下,即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者,不承担刑事责任,此时,你的医药费等损失可以由其父母承担。
若伤人者尚未成年,年龄在14到16周岁,对于轻伤的结果也不承担刑事责任,处理结果同上;对于重伤的结果则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损失亦由其父母承担。
若伤人者年龄在16到18周岁,对于轻伤的结果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损失赔偿的部分,若伤人者已有收入,则应以个人财产承担,但其监护人愿意垫付亦可。
若伤人者年龄在18周岁以上,也应对轻伤结果承担刑事责任,损失部分以个人财产承担。

对于三名伤人者,在都应承担刑事责任(年满16周岁)的情况下,构成故意伤害罪,纠集者为主犯,其他二人为从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对于具体的赔偿费用,可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

雇两个人 打断他们狗腿

可以肯定的是,你能得到赔偿

但法律责任,要看他们的年纪,还有你的受伤情况

假如想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那你最好去做个认定,

好象一般医院就可以做

赔偿是肯定的 不过我觉的应该和他们的家人协商处理
能私底下解决的是最好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