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合法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00:43:31
父母将其一处房产,以买卖形式过户给一位子女(未付款),过户时其他子女不知道情.知情后,要求得到房产的子女将其房产退回给父母,未退.故未能得到房产的子女,便要求父母将其房产要回.请问法律高人,已过户的给子女的房产,父母可以再要回吗?

不能要回,但是可以要求支付房款。

同意楼上的~~ 已经办理登记变更的了 房产所有权已变更 父母可以要求该子女履行合同. 另外么 其他子女对此没有任何权利 如果父母宣布免除该合同义务 除了债务人 有权利制止外 其他子女没有干涉的权利.

如果受房子女同意的话,就可以要回
否则,就是违约,受房子女可以把房款付清,拥有房子的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