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名字可以改吗?具体怎么改?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1:57:57

各具有户籍管理职能的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负责受理、审查当事人提出的变更姓名或曾用名申请。受理申请后,应当给当事人出具受理回执。

受理申请后,派出所应指定社区民警或户籍民警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加具有派出所领导意见及派出所公章的申请资料报送分局人口管理科;

接到相关申请资料后,分局人口管理科应组织人员对该资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变更登记的决定并报市局业务科备案。

各派出所接到上级人口管理部门签发的变更登记的通知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在申请人前来办理时当场办理变更登记;对不予变更登记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其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和途径。

人口管理部门在审查姓名变更登记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对已登记改名的申请人,应当场缴收原居民身份证。

有关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决定或判决当事人可以更改其姓名的,申请人可持相关法律文书在市局人口管理部门备案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