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没签定劳动合同的现在怎么签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7:30:34
我在这个公司已经上班一年多了,一直没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保险之类的福利,连年终奖金也没有。现在因为工人抗议,有的辞职,现在公司要和我门签定合同了,可是合同上还有试用期,而且说保险的话公司只交200自己交两百,工资扣130。每个月要扣500做考勤用,如果是满分的话就能拿到500,扣一分就是少100。(这一条只是口头说,在合同上没看见)
请问下我这个合同能签吗?如果不签定的话怎么举报?我现在只有工资条,没有卡,考勤卡是公司收的。还有就是如果有这个试用期的话,是不是试用期公司辞退了我,那我什么补偿都没有了。

首先,你和公司已经形成了通过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公司是没有权利再和你约定试用期的。
其次,保险是按照工资比例缴纳的,公司承担大部分,员工承担小部分。
第三,公司不能扣留员工保证金,就是说,你们扣下的500考勤费用是不合法的。
第四,公司如果要开除你,必须支付你赔偿,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最后,要是公司真的那么无赖,我建议你去劳动仲裁他,因为现在劳动仲裁是免费的,是真正维护劳动者利益的。但是请注意,请到劳动监察部门去申请劳动仲裁,而不是一般的仲裁委员会。找准机关,也是避免给自己和政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希望能够帮助你!

1、这个试用期约定无效,因为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半年,而你已经在单位工作了一年,所以,不能再约定试用期。
2、拖欠工资、保险等都是违法的。可以凭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上保险、补发工资、经济补偿。
3、签不签无所谓,因为劳动合同本身存在无效条款。
4、可以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工资条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