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3个月,辞职,工作期间没签合同,公司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1:18:57
今年2月底我在一家公司工作,至6月底辞职,工作期间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我可以得到新劳动合同法规定(至2008年1月1日起)双倍工资的赔偿?
当时辞职也是因为家有急事,回老家了,现在才刚过来,已经过去一个月了,我还有权利要求赔偿?

你与单位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单位的做法当然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理应向你支付双倍工资,同时你可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单位也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半个月工资)。
你现在仍有索赔的权利,可先申请仲裁,同时收集证据,准备打官司,不过过程是漫长的,要有心理准备。

如果你有公司的工作证/工资单/出勤卡/(可以证明你是在公司上班就行了。)公司没有跟你签合同公司就违反了《劳动发》,这样我们就会失去了些不可预料的风险,但凡事以和为贵嘛。看你自己怎么处理这事了!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30天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额度就是你所说的,工作至今双倍薪金。
回答者: cdl_02 - 总监 八级 6-30 23:23
纠正个错误,是工作一年未签订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其他没问题

你与单位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单位的做法当然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理应向你支付双倍工资,同时你可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单位也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半个月工资)。
你现在仍有索赔的权利,可先申请仲裁,同时收集证据,准备打官司,不过过程是漫长的,要有心理准备。
回答者:tianyue0615 - 千总 四级 7-3 16:37

此中高人,支持!

根据《劳动合同法》,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则视为已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时可以要求支付两个月的工资。

可以 保留你上班得证据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