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派遣人员离职的经济补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4:29:39
我在厂里工作了两年,与劳务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合同,但实际和厂里的合同是三个月,每三个月由厂方确定续签名单,望高人指点!
是厂方的合同到期不让我续签合同。厂方的合同是六月底到期,但是劳务公司的合同并未到期,劳务公司今年三月份签了两年的合同;实际情况就是我在六月份上半个月班,就让我走人了,第一次接触到这个问题很烫手,不知道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的合同必须签两年以上,但你的离职是离开工作的公司还是劳务派遣的公司,离职是合同到期不续签还是提前解除,这些方面都是不一样的。你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要不最起码,也要把你的情况叙述清楚。

按连续劳动时间合并计算补偿金额,如是劳务公司解除合同可申请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