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字发票开具的分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3:19:37
我单位是购货方。因购货单位名称多了一个字而且已经认证了。我到税务机关办理了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我想问的是按我这种情况是否要把原来已经作帐的错误发票和抵扣联交还给销货方?销货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和正确的发票是不是都要再给我一份?如果我把原件归还给对方单位。我的帐本凭证附件用什么?而且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呢?我指进项税是否要转出以及红字发票和更正的兰字发票的会计分录

其实已经认证通过了就不必办理开具红字发票了,但你既然办理了,还是告诉你一下:
你只需将你单位所在税务局开具的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交销货方,销货方依据此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而不必将错误的发票的发票和抵扣联交还给销货方;销货方开具红字发票后,将红字发票和正确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交还给你记账,用红字发票记账分录:
借: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 -17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117
用正确发票记账分录:
借: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 17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117
进项税一正一负,就等于转出后有重新抵扣!

1、你要将原发票的所有各联归还对方,自己需要先复印一套留底。
2、红字发票不给你,只给你复印件,正确发票要给你。
3、你以红字发票复印件为原始凭证,冲销原来入账的凭证,科目完全相同,只是数字为红色,然后再按正确的发票做一次入账处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