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合同能算是违约,要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6:54:54
我一家小公司的职员,去年和老板签咯合同,合同期3年,才过一年我就不想干咯,在这里没有加班工资,没有星期天或者五一,国庆假之类的,反正没有事情还是在办事处呆着(因为我是搞吊车维修的,车子随时可能出问题,我随时会去修车)我觉得这样的生活太累,老板连养老保险都没有买,所以产生了想辞职的想法,但是老板给我交咯半年培训费的,(之前我 培训了半年)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符合新劳动法吗?我能去当地劳动局解除劳动合同吗?我擅自离职需要赔偿公司违约金吗?

公司的做法当然不符合劳动法,无论新旧
你能去当地劳动局解除劳动合同,不过你将会赔偿公司的一定培训费用,其将和你的工作时间和签约的工作时间成一定的比例.但你可以要求你的老板对加班之类的费用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