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质量异议期的索赔问题?法律专业人士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2:08:07
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某设备,合同中约定质量异议期货到后为90天,在货到后100天,甲公司发现设备被有损坏,并且已不能使用,后甲公司向乙公司索赔,乙公司同意给甲公司更换设备,但是后来乙公司反悔,遂产生争议,甲公司将乙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

问甲公司的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甲公司如果以后与乙公司达成的更换设备协议为依据要求乙公司更换设备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此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吗?

1、甲公司向乙公司索赔,须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货物确系甲方的质量问题,才能得到法院支持。
2、如果双方之后达成了设备更换协议,甲公司以此要求乙公司更换设备,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3、该协议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只能以此进行民事诉讼,胜诉后凭判决书要求强制执行。

可以

个人觉得能够得到支持。
协议是否具有强制执行力待定。

如果签有更换设备协议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并且胜算很大.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在90天之后愿意更换设备的话,这个官司较难打.

应该可以得到支持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如楼上所述,如果上面方式都不不可以,建议可以尝试着找专业人员检查是否存在设计问题,只是设备容易损坏,可以以此做为出发点,争取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