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追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7:38:08
我家货车在高速上正常行驶被别人追尾,造成后车两人直接死亡,车辆受损。我家车上货物也受损。事故认定书上就很简单的说,后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中,在最右边行车道与我家货车追尾相撞,造成后车两人死亡,车辆受损,路产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事故认定书如下:陈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没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做到安全驾驶,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且没有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陈负该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我家司机驾驶机动车所载货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弟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负该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这样说很不负责任,简单地说追尾,然后就划责任了,交警找不到我们的过错,就说超载违反了交通法,就有责任。这样说对吗?我们应该怎么办?请问交警这样判合理吗?我们为什么要负次要责任,超载并不是引起这次事故的原因啊,我们是不是应该无责?按照新的交通法,交警这样认定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们应该怎么办?如果合理,那我们应该赔对方多少钱?
高速上有三个行车道,最右边的行车道,不是紧急停车带。属于正常行驶。

多说无益 如果你车司机我酒后驾驶 证件齐全的话 追尾方负全责 至于你超载应该按道路交通法处罚 和后车追尾并无关系啊! 你可以到仲裁部门提请复议! 你是无过错方! 最后说下 花点钱吧 花钱好办事啊!

交警这样认定的原因个人冒昧揣测有二:
1,他有他的道理,你和我一样只是段章取义的去简单理解.人家才专业.他们上路执法前是学习了很多案例的.出现了什么事故,责任该怎么认定.
2,故意模糊认定.然后让双方去走关系.

如果不服认定,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然后双方摆证据,搬法律.陈述理由.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 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货车超载与追尾事故没有因果关系,不应该因超载就判定货车为次要责任,但货车超载应该接受相关的行政处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该是陈负该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货车无责。但应该另外开处一张超载的罚单给货车。

你家司机是有过错的!一,裁定书上说是在最右边的车道上追尾的!那是紧急停车道,你家司机的车不可以在上面行驶!那是严重违法!二,货车超载表面看是与事故没什么关系,但是这种行为客观上+大了损害后果!仔细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