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案例不知怎么做?你能帮助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8:14:31
张老太太有一所房子,有一个儿子和媳妇,媳妇对张老太太没有尽赡养义务,对张老太太很不好,而儿子也只听取媳妇的意见,张老太太不想

归年之后,传给儿子,儿子离去后,房子被媳妇占有,想直接给孙女小张,那她应该怎么做?遗嘱有用吗?还是去公证出去公证,把房产证给孙女?

那应该如何公证?有如何手续?

请尽快回复!不甚感谢!
孙女属于第二继承人,如果立遗嘱,怕对孙女小张不利,因为孙女正在上学(未满18周岁),如果贸然上庭请律师,媳妇儿子会对孙女不好,孙女没有经济来源,可能会失学.孙女心灵也会遭到伤害.有没有不让媳妇和儿子知道,却办好这件事的方法?公证处有用吗?还是有其他更好的办法?请尽快具体回答不甚感谢!

请个律师,立好遗嘱就可以了.要说明儿子和儿媳没有房产继承权.由他们代为管理,并在孙女多大的时候(比如满18周岁)交由孙女.这期间,房产不可抵押或变卖.律师会给你说清楚的.

遗嘱就有用 没有遗嘱的话才是顺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