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朋友帮帮我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4:00:51
要离婚,可是当初他们家条件比较好,所以我没带什么财产过去,房子也是他在婚前买的,并且结婚时并没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3年了,离婚财产如何分配阿?
大家并没什么过错,只是感情不好,时间长了发现性格不合
另外,如果是他的过错,那又要如何分配财产?

回答1:
根据你的情况就该房屋来说,该房屋主要是由你爱人来购买,且在婚前购买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婚后获得的其他财产如存款家电等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相关法律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回答2: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离婚的话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财产,所以你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丈夫有过错,就可以申请多分一些财产,另外既然你们没什么矛盾,建议协议离婚,写个离婚协议,将财产分割一下也可以,具体的标准就要俩人协商了。

自己协商... 要不就法院见

房子和婚前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所以你不能分。
3年内,你和你老公的收入可以共同分配(或者依据协议)
如果是你老公有外遇,或者第三者
那样的话,你就有权利要求更多。法院对于有第三者的女性都比较照顾,判的时候会考虑到女方的情况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