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22:08:38
五月六号的时候与别人签定了一份协议,
协议上说六月底之前完成一万杯该饮料,其长沙代理权就归我所有。
他们当时要求付一万杯的钱,我付了。
但货是分几次发,现在在我手上有三千杯
我现在想自动退出我做长沙代理的身份
剩下七千杯的钱他们应该退给我吗?
合同中没有涉及到解除合同的问题,也没有说明什么是违约。

要看协议中对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是否有明确的约定。你很可能要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同意楼上回答。
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来判断,如果没有或并不是约定的你这中情况,你就是违约,那7000杯的钱是要不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