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我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1:03:42
我叙述一下事情发生的经过:
我男朋友在一家装饰公司干设计师工作,一次,我的婶婶找到我们让我们给她家做一下装修,我们经过沟通谈定价格是25000元,然后就做了一份报价表和装修合同,而报价表的名头由于时间仓促用的是他们公司的名称,然后我们都签了字。(合同是普通的合同,没有公司的名字。)项目经理(包工头)我们找的是公司的人。
经过两个月的施工,工程结束。但是问题也发生了,两天前公司老板不知从哪里发现了我们在做私单,结果把我男友给开除了,还说要把我们告到法庭,他们通过各种手段调查我们的事。又告诉我们公司的项目经理在公司骗取了很多材料,数额较大。还说我们和项目经理勾结也收到了回扣。我们只是做了私单,而且根本没有收到项目经理的回扣。给我婶婶做的工程中,每一笔款都要求项目经理给我们打了收据。并没有挪用公司的材料。
事情发生的很突然也很蹊跷,我们有点糊涂,公司说项目经理是诈骗,说我们是从犯,要告到法院,可是在装修界做私单很正常,而且是亲戚的活,好郁闷啊~
请懂得法律的朋友给我们指点迷津,帮帮我们吧~,拜托了
那我们对公司来说有没有侵权?公司有没有权力登报纸说我们侵权?

只是一般的民事纠纷,不是刑事案件,不是诈骗。
如果用了单位的材料来施工,则适当赔偿即可。如无,则没有什么问题。

主要就是你用的那份合同是以自己的名义还是公司的名义.如果不是公司的就好半了.

一般问题不大,不过做私单本身就是违反行业规范的,因为你们用的报价等等一系列软性文件应该是从公司里得来的,即使有改动,严重点应该算是窃取公司资料了,不过不用太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