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这么判公平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14:56:07
我父亲去世留下了一处房产,同时还有4万元的债务.法院判先我偿还债务.可是我还没有继承就偿还债务么?
谢谢大家.详情是这样的;父亲留下的遗产现只是一个购房合同,和两张交付前期房款的发票.现在合同和发票都在父亲同居女那里扣押.房子不能过户,得不到继承.与此同时同居女出示一张4万元借据,让我先偿还债务,她才把所有有效证件归还给我.这样的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

房价超过四万元吗?
如果超过四万,你可以继承房产之后再偿还四万元的债务.
你也可以选择不继续房产,那么四万元的债务也不用你偿还.
另外,这个四万元的借据是你父亲打的吗?还有,你父亲的同居女没有权利扣押你父亲的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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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应先用你父亲的遗产产还债务,剩余的部分由你继承.法院这么判也有一定道理,因为你如不要房产,可以变卖偿还债务,如判决买方还债,在实际操作中比较麻烦.

继承遗产包括财产和债务。你的情况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法官自由裁判权了,也可以判把房产处理把债务还给别人,你选择那一条呢?

法院这样的判决应该说是公平的,除非你父亲遗留的房产价值不足4万元,或者你已经明确放弃继承该遗产房。
当然,法院也可以判决由你父亲遗留的房产先行抵偿债务。但那样可能对你(或者你父亲的继承人)造成讼累。

除非你声明放弃继承,否则你已经继承了,不是说等房产过户了才是继承了,而是只要你不放弃,就是已经继承了,办理房产过户只是个手续问题。继承财产的同时也继承了债务,法院判你偿还债务应该是没有问题。

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你如果要继承你父亲的财产,就必须要承担其你父亲相应的债务,债务清偿完毕后才能够办理继承,如何继承分额抵不上债务,你就可以放弃继承,那样你就不必承担相应的债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