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懂法律的人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23:24:48
我的一个亲人是一个国有企业的一名员工,前几天在该厂办公楼高楼坠楼身亡,经过公安不到半天的调查,立案为"...自杀".
我们很不认同,因为他在出事的前写时间并无任何异常现象,并且公安也没有调查出任何原因.只是人在出事的时后说;厂里面有人诬陷他.
现在厂方已经破坏第一现场,并且证据早都找不出来,经过咨询说:如果打官司没有任何证据,胜的可能性小.
现在厂方对我们置之不理,不给予任何赔偿或安慰费用,现在应该怎么办?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因此,你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因工作死亡,单位可以不给予补偿。
建议,通过协商与单位解决.如不能解决,也只能通过信访渠道解决了,但是希望不大.

对,所以你要请一个对取证方面很有研究的律师,否则你是很难得到支持的

如果是自杀,就不能算是工伤。从社保处可领丧葬费,退保

说的没错 法律讲证据的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唉~~让我想到了PB 好可怜啊 若是没证据的话寸步难行阿

既然认定为自杀,有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工伤或者他杀的话,就不能说是工伤去吵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是上班时间死的,你们总归可以去单位吵的,多少可以让他们赔一点钱的。他们不肯的话,应该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