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写的承诺书有效吗?没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0:51:27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找到一份工作但公司强要了我的毕业证,还让我写了一份承诺书,上面写到签订劳动合同五年,在合同期内离职要以年薪的30%作为对公司的补偿,我现在还在试用期,不想再这干了,觉得我还是不能接受五年那长的时间,请问我在试用期辞职能要回我的毕业证吗?要对公司做出赔偿吗?还有,这公司还要扣第一个月的工资,说辞职时会给的,我在试用期辞职要的回这一个月的工资吗?三个月试用期

1、根据08年国家出台的新劳动法,企业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约定违约金,但是如果员工参加了企业付款的高额培训(MBA之类的)可以约定相关的费用。显然你这家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你们签的承诺可以作为证据。
2、公司扣留员工的证件原件肯定也是不对的。
3、可以要回工资。只要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按公司规定考勤,企业就要付给劳动者报酬。
相关政策性咨询可以电询北京市劳动保障局 12333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