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纠纷,请各位指点.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0:44:06
我前些天买了一幢二手楼房,根据卖方提供的手续,房屋产权证现已是我们的名字.但这幢房子在卖方之前又属于另外一个人的,现称丙方,丙方是在其厂方手里口头协议买下的,没有任何文字证据.现在丙方的厂方来要房.但现在也没出示任何证据是本房系厂方所有.(我办产权证的手续,据卖我房的卖方说是,丙方提供的,据说当时厂方在购房合同上写的是丙方的名)我不知道我现在受法律保护吗?怎么办?很急,麻烦指点迷津,谢谢了

房屋的产权是看登记的名字为准,不是看怎么交易,你现在已经拿到了产权证,你处有利地位。

产权证现在是你的名字,是受法律保护的,至于过户时材料是由卖方提供的,与你无关。

太乱了,,你说的不明白,你买的房子既然产权是你的名字了,怎么还有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