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以旷工名义扣除我上个月的底薪 合法么?没签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6:50:34
我2007年12月25日开始在这专卖店工作,我2008年4月24递出辞职信后向店长请假并批准·到5.12去拿工资,经理却以我这段时间没来上班为由压扣了我4月的底薪·之后我又回来上班直到5月24日可以离职了·经理给我做了这10天的工资,却还是以旷工为由扣除了我4月的底薪660,当时给他打电话他不接·我就让我男朋友给他打电话·经理却说我男朋友威胁他·拒绝给我解决工资的事·还非要见我男朋友,说要通过正常途径解决这事·请问我该怎么做·真的很烦恼
当时我让店长问经理那底薪是否给我,店长问了之后给我说会给我,我去领5月工资时店长却忘了给我不上4月底薪了,说给下个月给我补上,我7月11号打去问,才知道经理没有给我做这工资的

如是合法请假,那不是旷工。
旷工是属于公司规矩,不是法律,不用合同,
就像我们的校规,是合法的。。

你已经请过假,不属于旷工,而且扣除底薪也不合法,可以去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