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在花园玩,情敌对我女友非礼,打了一场架 我手小指骨折了,请问我骨折的费用应该由他来承担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8:09:11
是我先出的手

你先出的手,是因为他非礼你女友在先,不过我劝你别浪费时间了,这种官司一般不立案的,这个案子太小了,涉及的金额也实在太小,你去法院也基本只会给你调解.
其实还是找个中间人私下调解来的好,大家好好谈一谈,把这个事情解决,以后叫他也别来骚扰你女友了,打官司可能会越闹越凶.

当时有没有报警阿?如果有的话,警方应该有责任认定的,按理说他应该赔

应该由他承担.不是正当防卫范畴之内的应该负责任的.
根据规定,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要件:

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这种不法侵害可能是针对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针对自然人的;可能是对本人的,也可能是针对他人的;可能是侵害人身权利,也可能是侵害财产或其他权利,只要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行为,即符合本要件。

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所谓“不法侵害”,指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法律所明文禁止,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违法的侵害行为。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因此,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或者已实施完毕,或者实施者确已自动停止。否则,就是防卫不适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即正当防卫行为不能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第三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属)造成损害。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正当防卫是有益于社会的合法行为,应受一定限度的制约,即正当防卫应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为限。另一方面,不法侵害往往是突然袭击,防卫人往往没有防备,骤然临之,情况紧急,精神高度紧张。一般在实施防卫行为的当时很难迅速判明不法侵害的确实意图的危险程度,也没有条件准确选择一种恰当的防卫方式、工具和强度来进行防卫。因此,只要不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都应当属于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