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会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1:29:15
按照书上所说,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或者多交)本月要结转到未交增值税,那么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到是平了,但是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销项未交\多交)每月都有发生额,这个数字越累越多,需要年底对冲吗?
黑夜的转弯,我是说三级明细科目要不要对冲,我当然知道2及科目是对的.

书上是没有说对冲的问题,但是可以自行进行对冲,理由是为了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致,年底对冲后,之后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的累计数与帐面累计数会保持一致,这正是帐面与纳税申报的稽核点,可以避免出错;

具体分录是这样,当每月的销项大于进项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这样你应交税金明细账上的借贷就是平的。
这样就是把应交而未交的增值税给转出来了吗
交的时候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根本不存在什么对冲的问题。
当然你的进项税大于销项时,就不用再做上面的分录了。进项就那样在账上挂着。

三级科目也不存在对冲,因为借贷本身就平了,两边的的累计数是相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