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签合同的员工离职需要赔偿公司的失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6:30:59
我本来在商场里面的专卖店上班
但是在某一天当班的时候店里遭小偷偷窃
事后,老板要我们按照正价的8折赔偿
现在我单方面要离职 必须要赔偿那批失货的钱吗?

1. 我没有跟该公司签署任何劳动合同
2. 我在该公司上班4个半月,但是没有书面合同,公司也没帮我交任何社会保险金

我想问
1.如果我单方面要离职.除了取货的款项以外,还必须需要赔偿失货的钱吗?

2.根据劳动法,是不是在1个月后没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我双倍的工资?我可以要求公司补付吗?

3.赔偿的话,法律上是按老板说的算 还是应该按进价赔偿,或者其他?

4.是正常上班的话,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多久后给我支付相关的社会保险金?

请求懂法的朋友帮助,解答时请附上相关法律条例,本人急需,谢谢了!^^

1、你不用赔偿失货损失。
2、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付。
3、你不用赔偿,如赔偿按凭证认定 。
4、社会保险应依法缴纳。
但是有一点,你得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否则难以胜。
-------------------------
石家庄梁律师你身边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