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犯法要付多少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3:14:15
我想问一下就是一个17岁初一学生和同学打架用水果刀把同学捅了一刀,最后他父母回来帮那个被捅的同学治疗花了很多钱,本想好了以后可以和他私了的,没想到他好后向他父母要9W元钱才同意私并且说要在10天之内,不然就要公了让他儿子坐牢,我想问一下像这样的话那个捅人的小孩可能要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也即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只对自己实施的这八种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不得突破这一界限。

  具体规定
  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6、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7、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8、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及死缓。
  9、已满75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看对方伤势了 轻伤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 要付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应该从轻或减轻 不知道对方伤势如何 9万有点高了
协商不成的话 由法官决定吧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提请你注意:17岁初一学生不应再称作“少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