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咨询,谢谢您给予指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6:02:16
我在7月8日骑电动车与一辆停靠在路边的双排座相撞。事故是由司机突然打开车门,我没有时间做出反应进行躲闪而造成的,结果我大脑头皮淤血两处,右臂,右腿软骨挫伤,尾骨骨折,电动车基本报废,现在仍然住院治疗。该车入的是平安强制险,当天该车报案,现在已经归交通队处理。我现在住院一切费用由我个人缴纳。我想请教一些有类似经历或常识的朋友,我下一步应该怎样做,该注意些什么,我怎样能更好地保护个人的利益,这件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按正常来讲应该是什么样的?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先定责,以你说的情况,只要你当时不存在明显违章,对方定全责的可能性很大。你可以要求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适当的营养费。可以先通过交通队要求调解,调解不成的话,收集齐所有证据,到法院起诉,如果害怕对方无力赔偿,可以追加保险公司为第二被告。

首先交通警察应当作出责任认定。计算出您的损失总额,乘上赔偿系数,就是对方应当赔偿的数额,因为对方已经投保,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