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用人单位的一些劳务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0:51:33
我在一家小型用人单位工作,未曾签定劳务合同,一共工作了3个月左右,在此期间,未曾发放工资,只预支了部分生活费用,然后我与用人单位发生了一些争执,最终离开那单位,但他不愿与我结算工资,说我未打辞职报告。我想未曾签定劳工合同,怎要打辞职报告?因为这家单位规模较小,又没发放过工资,所以我也没有工资条,但有同事可以证明我在这家用人单位工作了3个月。我想下这纠纷到底该怎样调节,我该通过何种途径得到我应有的工资?

有同事帮你证明劳动关系,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其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你没办法证明工资是多少的话,就由单位举证,当然最好是你自己能证明,免得争执

劳动仲裁,没有合同也可以享受相应待遇

口头合同也算是劳动合同,基于你与该用人单位的劳动事实关系,你的工资可以要回,你可以以用人单位不付工资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主管部门提出争议处理。。。

如你所说情况也同样受劳动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