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继承遗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7:14:12
甲是某富豪的儿子 乙是此富豪的干女儿
富豪生前将房子、企业都归名于甲名下,自己只留一套住房与少数金钱,乙却找甲 并要求分得一半家产
甲却说 自己的父亲是因为企业发展原因认这个干女儿 目的是通过她的一些关系 发展企业
但乙坚决要求分得一部分财产 ,理由 乙说在认干亲时 他干爹 要求他以后叫爸爸 就可 以后就是一家人 甲也认同了乙的说法,但乙与甲父亲并没有抚养关系,乙可以继承甲父亲的财产吗?
富豪生前将房子、企业都归名于甲名下,自己只留一套住房与少数金钱,乙却找甲 并要求分得一半家产
甲却说 自己的父亲是因为企业发展原因认这个干女儿 目的是通过她的一些关系 发展企业
但乙坚决要求分得一部分财产 ,理由 乙说在认干亲时 他干爹 要求他以后叫爸爸 就可 以后就是一家人 甲也认同了乙的说法,但乙与甲父亲并没有抚养关系,乙可以继承甲父亲的财产吗?
养女或者有抚养关系
进入继承时享有同亲生,有血缘关系的同等法律地位
看下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显然你所提及的只是民间的那种认亲,那种不属于合法的认养或者领养,不存在着这抚养关系
所以是没有继承权的,除非遗嘱另有规定
乙无权继承财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包括婚生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养子女和继子女。乙并不在此范围之内。除非立有遗嘱,指定由其继承部分财产。
叫声干爹而已,有遗嘱吗?有手续吗?有公正吗?
实在不行弄个抚养照顾的证据出来也好啊
比如照顾起居,服侍病弱,养老送终,
都没有,只能闪边凉快去~
怎么可能有。。。
乙只是“干女儿”。除非她是合法收养的子女才有继承权的。
什么“干XX"不是合法继承人。。。只存在“某富豪”将部分或全部遗产赠与给乙,这是遗赠。
不可以,除非有遗嘱。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