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继承遗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7:14:12
甲是某富豪的儿子 乙是此富豪的干女儿

富豪生前将房子、企业都归名于甲名下,自己只留一套住房与少数金钱,乙却找甲 并要求分得一半家产

甲却说 自己的父亲是因为企业发展原因认这个干女儿 目的是通过她的一些关系 发展企业

但乙坚决要求分得一部分财产 ,理由 乙说在认干亲时 他干爹 要求他以后叫爸爸 就可 以后就是一家人 甲也认同了乙的说法,但乙与甲父亲并没有抚养关系,乙可以继承甲父亲的财产吗?

养女或者有抚养关系
进入继承时享有同亲生,有血缘关系的同等法律地位

看下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显然你所提及的只是民间的那种认亲,那种不属于合法的认养或者领养,不存在着这抚养关系

所以是没有继承权的,除非遗嘱另有规定

乙无权继承财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包括婚生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养子女和继子女。乙并不在此范围之内。除非立有遗嘱,指定由其继承部分财产。

叫声干爹而已,有遗嘱吗?有手续吗?有公正吗?
实在不行弄个抚养照顾的证据出来也好啊
比如照顾起居,服侍病弱,养老送终,
都没有,只能闪边凉快去~

怎么可能有。。。
乙只是“干女儿”。除非她是合法收养的子女才有继承权的。
什么“干XX"不是合法继承人。。。只存在“某富豪”将部分或全部遗产赠与给乙,这是遗赠。

不可以,除非有遗嘱。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