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应否给老人拿医疗费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7:22:28
现在有一对老人,都已76岁,老爷子每月劳保1040元,有医疗保险,老太太没有劳保,也没有医疗保险,二老膝下有7个女儿,一个儿子,5年前二老在没有和女儿们商量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房产(当时市价37000元,现在市价70000元)变卖后和儿子一同买了一套住房,和儿子一同生活至今,平时生活都由儿子儿媳照顾。可如今,二老相继有病,老爷子得了糖尿病并发尿毒症,老太太患有冠心病,每年入院治疗都得一笔很大的费用,老人想让儿女拿出一部分钱来治病,可现在有些女婿不同意拿出钱来给二老治病,说当时儿子享受了房产,他们没有义务再拿钱给二老治病。请问,这种情况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有何最好的解决办法?能否和儿女要赡养费?应要多少适宜?

其实,这种情况,即使不懂法律的也会知道,儿女有义务承担赡养费。
这没有什么好的办法,都得承担,不管是从法律还是从道德上讲。
我以前在律师事物所干了一年多,遇到过这样的案子,老人把子女告上了法庭,子女得无条件拿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