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各位推理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6:02:21
我参加工作姐姐已结婚自立,爸爸去逝后,我赡养护理病重无工资收入的妈妈15年至离世。妈将她出钱姐找找帮工盖的平房给了我(姐同意)。妈在世时,1姐和我在一县城内工作。我在群体办证件时,办了此房的土地证(当时全市土地测量普查后,各户都发证)。补办了临建房批件。2姐调外地工作后,我又在群体办证时办了平房的房产证。十几年姐对此没有异。
现在动迁房的房价升值了,姐姐生病花了不少钱,对我的楼房起了贪念,找几个证人证明说:与我妈协商同意,依靠妈的主房(公房)自筹资金找人建的平房,非得说房权是她的。她在房产局和法院有几个比较可靠关系,然后把房产局告上法庭,我作为第三人。说:“我背着她通过关系,被告房产局在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给我办了房照,要求法院撤销发给我的房产证,还给她房产权”,(因为平房已经动迁,所以她现在要的是楼房的产权)。
妈将平房给我的情况,一些知情人,因怕她不敢出证,我现有此房的1、临建房批件。2、土地使用证。3、房产证。我姐只有几个证人作证。房子是她的。没有此房的任何合法证件。
问题:1。依我姐现在所持有的证据,法院会判谁胜诉?依据哪条法律?
2。法院将我的证据转交给她后,法院让我给她一些钱,好了结此案。我护理我妈15年,6000多天没有向她要护理费,妈建房时只让她帮了几个工,要钱合理吗?况且我现在因动迁房欠外债,孩子没结婚,我还有比较重的慢性病,也无力支付给她钱。法院的这种要求合理吗?
3、因为她起诉我,给我精神造成比较大的刺激,慢性哮喘病恶化,平日吃的药物已经没有效果,吸氧气也无法缓解,身心倍受折磨,十分痛苦。另外请律师花了很多钱。如果法院判我胜诉,对此我是否可以要求我姐向我支付律师费,精神损失费?
4、因为当时她说如果由我赡养护理老人,不会和我分老人的房产,所以我才一直没有向她要过老人的赡养费,医药费。我姐也没有给过老人一分的赡养费,我姐的孩子,也是由我和我妈一起抚养了八年,我是否应该向她要赡养费,医药费,和孩子的抚养费?是否需要重新立案?

1,判给你,因为你是房产证持有人,登记机关里的登记簿登记你为房产所有人
2.你有权不给。但是这样的话,势必会延长诉讼时间,这种情况如果对方坚持继续的话,那你的损失会更大,因为诉讼也是要钱的~~不如看看对方提出的价钱时候合理再做定夺
3.不可以,她仅需支付诉讼费,而律师是为了你个人利益而请的,所以不能由她支付,如果有因为诉讼而耽误了你的工作的话,那就可以申请误工费。关于精神损失费,有可能,但是得到机会不大
4.应该,需要。
有问题再问我吧,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