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劳动法的这个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2:14:15
劳动法规定"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假如企业规定每周只允许休一天要求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时那么就违反了"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规定,那么企业违法么?如何解决这个矛盾?

看具体情况
40个小时是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算加班
6X8=48个小时,48-40=8小时
按照规定,企业再多余8小时必须付给职工不低于其工资标准1倍以上的酬劳,也就是假如你一小时工资30块,那么那8小时就是60块一小时。
目前,部分企业也为了规避风险,采用“补休”等办法,就是把多余8小时补算休息给你们。
如果企业却系强制规定48小时工作,且没有补休和加班工资,就是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相关劳动部门投诉举报。

超时要支付加班费的,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是你的工时制度设计要有艺术性,如每天工作时间降低或者待遇上设计最低,把加班费的工资算进去,总之是需要律师帮忙设计一套东西的才能保证其合法性。

一般企业加班都不会付给加班费,这种问题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如果你觉得你的利益受到了其害,可以去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