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法律专家帮忙解决看我这是否可以享受单位的最低生活保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5:36:04
我今年6月30号自己辞职离开原来单位,因为6月工资在5月兑现<320工资+50工龄工资>,而奖金<是指按件计酬的钱,>因为效益不好,没有.公司领导说,320工资虽然是属于固定部分,也是由按件计酬算下来拨到一边,属于"固定"部分,我们早6月上了11-12天班,加工产品的钱正好用来发放"<320工资+50工龄工资>"那部分,所以"奖金"就没有了,而且这发放标准是劳动部门批准的.也就是说我在6月只拿了370元钱,希望法律界朋友给予帮助,感激不尽,因为您不但帮了我,也帮了许多人,更是维护了我们劳动者合法权益!(之后我电话联系了051512333和02512333咨询,锯了解,应该有700元最低保障或80%--也就是560元,但公司人力资源部老总说,12333他们也不懂劳动法,属于乱弹琴!)希望知道的朋友联系电话:0515-83100302,或QQ:583705094

公司应该给你发最低岗位工资。

在单位上班,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最低生活保障。

单位只发370元肯定是不行的,在你出勤没有缺勤的情况下,绝对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我们这边是820元每月。你可以要求单位补足,不然你就申请劳动仲裁,反正现在受理费很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