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售法律问题,加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0:02:58
父过世。房屋使用权,房产证仍是父亲的名字。
母亲打算私自出售房屋。
请问,没有我签字,房子他能说卖就卖吗?
对我的权益,是否有相关法律的保障?

首先要看你父亲是否留有遗嘱,若留有遗嘱,遗产继承应该完全按照遗嘱来继承,或者是你母亲,或者是你,若遗嘱继承人是你母亲,那你母亲就有权处分房产,若遗嘱继承人是你,你和你母亲各占50%的产权,那么你母亲就没有权力处分遗产,
若没有遗嘱,没有你的签字,你母亲也不可以直接将房子卖掉,不知道你父母有几个儿女,若只有你一个,那你有整个房产的1/4产权,也就是整个房产的25%的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你母亲应先行分得财产的50%,剩余50%为你父的遗产,应该有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也就是你和你母亲你俩各占25%,这样你母亲就占有整个房产的75%产权,你占有整个房产的25%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也就是说你作为权力人,你母亲未经你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房产)的,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

但是我还是奉劝你一句,此事你要和你母亲好好商量一下,由于你父亲的去世,在这套房产上居住,你母亲的心里会有一定的障碍,你母亲要卖掉房产是什么意思,你要向你母亲问清楚,若基于你母亲的心里障碍,你就应该尊重你母亲的行为,

1、理论上你的房屋是安全的,没你同意房屋无法合法出售。
2、实践中房主去世又没有遗嘱的,应先由全体继承人共同协商决定房屋如何处理,形成协议后去公证处做公证,然后房屋登记机构才会按公证后的协议约定办理产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很繁琐。
3、正常途径是:你与你母亲及其他法定继承人去公证,大家都同意房屋由你母亲继承,然后登记机构把房屋过户给你母亲,你母亲再去卖房子。

1、如果房屋是你父亲与母亲在婚姻期间所有,属于共同财产,并不因为房产证上的署名而改变性质,当然如果有证据是你父亲个人财产,另说。
2、父亲去世,如果没有留下遗嘱,他的财产配偶、子女、父母都是合法第一顺序继承人,你如果没有放弃继承权或者法定不应该继承外,房屋属于你们共有
3、 共有的财产,一方不经过他方同意是不可以擅自处分的

不能,使用权没有房产证,有房产证说明至少有部分产权。房子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