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协议违约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1:44:06
我是08年本科毕业生,今年年初跟一家单位签了大学生就业三方协议,里面未提及违约金问题;同时又签了一份本人跟用人单位双方之间的协议,里面提到违约方应付违约金5000元,签订协议以后我去用人单位看了看,发现一些情况跟当时单位负责人说的不符,让我很后悔,现在毕业了我不想去这家单位了,三方协议用人单位手里有一份,其余的全在我这,我没往学校交,户口档案也都在学校,我跟单位说你们当时隐瞒了一些情况,我现在不去了,他们说那你过来办违约手续吧,我不知道他们要办什么,我的户口档案还都在学校,我觉得他们是让我付违约金,现在我该怎么办啊?我去不去啊?单位在外省呢,我是不是必须得交违约金啊?恳请达人赐教!小弟不胜感激!

就业协议,是学校说给学生听的,吓唬学生的!

其实一点法律效果都没有!

你最好赶快在做一份,赶快换工作!
参照下面看看,能不能帮助你
1、支付违约金未必就能解除合同,关键要看你们当时是如何约定的。
2、 a、学校仅仅以“违约程序操作较复杂以及学校声誉的问题”要求学生不得违约没有法律依据。
b、根据实践看来,学校一般不会对学生作出变相处罚,这样其违法成本太高了。即使学校规定“不得违约”也不会成为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定理由。因此对此你不必过于担心。
c、这种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学生有权违约,法律在某种方面也是支持违约的。如果真的因为学校原因造成你不能在北京就业,你可以依法起诉。
d、不会。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e、学校将违约信息记入个人档案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如果因此严重影响你今后发展,可以向法院起诉。
总结:学校就业压力很大,因此不希望学生违约。有时学校会故意编造一些不利后果给学生压力,由于学生社会经验较少,往往会屈服。所以不必过于理会学校的说法,从自己未来发展出发决定自己前途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