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故意殴打,如何进行民事诉讼程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5:00:46
家父今年61周岁,前些天在菜市场上因很小的口角被一名男子(精神正常)殴打一顿(头破血流,现仍住院治疗),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该案已报当地派出所立案,并于今天在派出所进行了一次民事调解,但对方认错态度极差,而且连医药费(15000元左右)也不想赔偿,甚至派出所里的办案人员似乎也被他们收买,调解过程中都偏袒对方,对此我们极端愤怒,当场我们连调解协议书也没签名就回来了。在此,我们想通常正当的法律途径来惩罚他并索回赔偿。请问各位律师达人:

1)如果民事调解不成,对方是否将马上会被治安拘留15天,还将受什么处罚吗?

2)我们现在打算向法院诉讼对方,那么应当按怎样的程序进行,请大家告知大致的民事诉讼程序?需要请律师吗?诉讼费大概要多少,谁出?

3)目前我们手上有法医鉴定结果及医院里的所有资料,还有一件被打的血衣,但是因为当场我们没有报案,可能现在的物证很难找到。是否需要找旁证,请问我们的胜率高吗?

盼复心切,请各位律师达人尽最快时间回复上述问题,十分感谢您的精心回答!
1)如果派出所里第一次调解不成,派出所是否一定要征求我们是否需要进行二次调解,然后再对方做出处罚?派出所对肇事者做处罚决定是否必须得通知受害方。

2)若公安机关不作为,我们该如何起诉他们?

3)如果我们胜诉,法院判决下来后,那些赔偿费用我们什么时候可以拿到?

4)判决下来后,若对方拒不付赔偿我们,他会有什么后果,我们又该怎么办?

故意伤害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不构成犯罪的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二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呵呵,初看字数还真吓人.
基于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定,遭殴打的被害人经警察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警察会对施害人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而且打的还是老从,会从重处罚.

同时,警察应该告知被害人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如果法院判决你们胜诉,判决下达,限期支付.

不过,你起诉的话,负有一个举证责任.找个当时在场的证人加上公安机关调查笔录就行.呵呵.

帮得上的话给下分哈.嘿嘿,偶在这里是新人呵呵.

我是个学法的学生,仅供参考.第一个问题没学过不大清楚.第二个可以直接向基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先要准备起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