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签订的合同,辞职是否需要交纳违约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1:50:40
合同是5年期的,现在工作满两年,想辞职,当时劳动合同里写违约金按照本企业规定交纳,没有明确写入合同书里,企业当时就口头说违约金按照前一个月工资乘以没有服务满的月数,觉得那样太多了。

我违约的部分就是没有满服务期。

公司违约的情况有,合同中写每月15日前付工资,但是每月都拖到22-25日才发。因为是银行存折发放工资,工资到帐的时间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吗?申请劳动仲裁的话,能作为公司违章用人的依据吗?

而且公司领导有时会口头要求加班,但是加班费只有平时一天工资的50%,还没有倒休。法定节假日也只有平时一天工资的200%。但是这都是领导这样要求,没有办法留下证据。

如果我现在辞职,是不是工作满一个月,就不属于违约,可以不用支付违约金了呢?

过去的前辈都是攒钱交违约金走人的,不知道新劳动法出台后,是否可以改变现状?我去新企业不要档案,我档案准备以后挂人才市场。

按照新劳动合同法,只有两种情况是劳动者要付违约金。
1、公司提供专项培训,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如果未履行完服务期,劳动者需要支付未履行完的费用;
2、公司和劳动者签定竞业限制协议或者保密协议,劳动者未遵守的。

按楼主说法,贵公司06年的合同中的违约金部分已属无效条款。离职只需要按照提前一个月申请的原则就可以了!
其他的公司违约部分,如果你需要仲裁的话,会要求你提供证据,如果你提供不出,企业还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此类违约行为!

如果你需要仲裁的话,那你就得想办法找出证据。有了有力的证据政府部门是不会不管的。

作为08年前的合同,如果期限未到的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但是违约赔偿条款是否合法,需与劳动合同法进行对比.劳动合法法仅对专项培训及保密进行了规定,双方可以就此二条约定违约,其他的约定自新法实施后就失效了.因此,你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干满一个月后直接走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