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产权公正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1:21:19
我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款由我父母出资20万,我女朋友出了4万。房本的名字我的。
我女友想在婚前做房屋公正,公正房子为我们共同所有。但是不去房管局登记变更房本名字。
我想问这对房子的产权意味着什么?她和我一样共同拥有房屋的产权了吗?若婚后发生变故,这部分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了吗?

公证之后房子你们各占50%。当然也可以按你们买房时的出资比例分配。
另外2001年的婚姻法里面已经没有婚前财产经过多少年之后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了。
婚前财产永远是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存续多久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公证成共有财产意味着你和你女朋友各拥有房产所有权的50%。
即使不做任何公证,婚后五年房产也属于共同财产。

必须变更房本名称才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