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电信签订的协议是这样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16:48:45
我与电信签订的协议是这样的:
网络使用费88元/月,限340小时,速率2Mbps,超过部分按2元/小时收取……
而且整个合同中没有对衰减作出任何解释或规定。
但最后有这样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及电信业务规程处理

因为我的衰减比较大,较理论值衰减大约50KB左右,2Mbps宽带最佳理论值不过256KB/S,而我现在就衰了50。

请问国家有没有这样的规定,明确说了 “信号在传输过程中的衰减部分由用户承担” 的?如果有,这样的条款有效吗?

我个人认为,我支付每月88元的费用,电信应当为我提供2Mbps到户带宽的服务,而不是2Mbps出机房,到户衰减由客户负责。
衰减是在过程中,所以衰减应当由电信负责。
现在我在和电信就此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处理,请大家帮忙咨询查询一下,一定重谢!!!

查电信合同的方法:
  1.前往本地营业厅进行查询;
  2.拨打客服热线10000,转人工服务,提供手机号码,进行查询;
  3.加中国电信客服QQ:800010000,添加成功之后,进入聊天对话框,选择人工服务,请客服代为查询。

  你好:

  我个人认为,我支付每月88元的费用,电信应当为我提供2Mbps到户带宽的服务,而不是2Mbps出机房,到户衰减由客户负责。
  衰减是在过程中,所以衰减应当由电信负责。

  这是合同的双方对于合同的条款理解产生了争议。

  合同法 规定:

  第三十九条 【格式合同条款定义及使用人义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 【格式合同条款的无效】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 【格式合同的解释】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你和电信之间构成服务合同,服务提供商最重要的义务就是对于服务的内容进行合理的解释和告知,并且严格按照约定提供服务。

  如果他们没有尽到合理的告知和解释的义务,那么,在对相关条款产生争议的时候,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从常理上来说,你说的问题涉及到交付或者履行地的问题。

  服务提供商应当保证用户获得约定的服务。而不是所谓的从提供商那里完成交付即视为完全履行了。 涉及到管道等,也是在他们的范围之内的。

  个人觉得,在协商的时候,坚持自己的理解,表明对方没有履行解释和告知的义务,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 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