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债务是否我来承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4:21:32
继母是在我8岁时,嫁给了我父亲,并带来一个男孩,到我家之后又生了一个男孩.但父亲已经于03年去世,我是02年毕业的,毕业后一年工资除了我基本生活以为均给父亲治病了,父亲去世后,我便很少回那个家,并于05年嫁人,结婚时我未要家里一分钱,并给继母3000元.但是今年继母跟我提出,她做生意赔了10万元(不知是否真实,欠其亲属),由我和其带来的儿子各承担5万.我想问:
1.我是否要承担这份债务?
2.她今年50岁,并与一男子生活在我家里,并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我是否对其有赡养的义务?
3.若有赡养义务,需从什么时候开始,每月大约多少(在农村)

债务不用!
如果你和她仍然是法律上的亲子关系,你对她就有赡养义务!
应该是从他没有收入来源开始吧!钱数是根据具体的生活情况而定!并且不是光按钱算的,你还需要去照顾看望她,这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