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试用期的工资问题~!!!!!大家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0:34:13
之前在圣杰士批萨店做了几天,面试时A经理和我们说我们有50个小时的试用期,工资一小时按5.5算,期间随时可以走.也有工资拿.后来因为家里有事情只做了3天大概20个小时就走了`,这时候我们找到了B经理,他和我们说工资要到8月15号(他们正常发工资的时候)我们才能去拿,我想问我们到时候能不能拿到工资啊????会不会被骗啊?因为走的时候什么也都没拿,工作时候打卡的那表也在他们那边.我们手上什么也没有啊~到时候如果拿不到怎么办?有没什么办法可以保护我们的权益??

20个小时的话,20X5.5(如果时新没有违反法律最低规定的话),110元。
因为一般来说,正规企业的薪金发放是有时间和统筹的,对方既然说15日是发新日。建议你要求对方出具相关证明,然后到时见去拿工资。
因为不是说你什么时候想拿就拿的,人家也有规章制度,还有110块钱,犯不着为了这点钱,连店面都放弃走人......不过最好能够拿到证明什么。
8月15日对方拒绝付薪水,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了,因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还有15日后可以选择民事诉讼。
也可以找110来调解,有困难找民警嘛~
不过呢,对方既然有答复并且按照他们规章做,那么15日以前你们还是耐心点。

看他们的为人了```没有正式工作`在试用期间就辞职了`是可以不给工资的``你手里一点证明都没有``为了这点钱你再去告他拿点起诉费什么的`你说划算么`? 你可以参考一下《劳动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