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现在的情况,如果在大陆加入一个律师作为股东,是否可以做商标代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2:51:40
我们公司现在是一个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里面没有商标代理,现在想在经营范围里面增加商标代理,但是因为我们公司的股东是香港一家公司,这个香港公司虽然开了十年,但是没有实际经营.所以不符合"港资进来做商标代理还需要符合SEPA规定”这个条件,即我们的股东拿不到“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现在我们想在大陆加入一个律师作为股东之一,这样的话是否可以做商标代理?

自2005年1月1日起,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合资、合作、独资的形式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商标代理业务;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取得审批机构的批准证书后,应当向企业设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办理登记手续提交的文件中应包括符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附件5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附件5关于“服务提供者”的定义及相关规定的身份证明文件;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商标代理组织的其他事项,按照外资登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办理;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商标代理组织从事商标代理事宜,按照商标代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办理。

不可以的 商标注册和律师没有任何关系

可不可以看你公司注册时的经营项目。这跟股东是做啥的没关系的

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才有资质办理商标注册业务,否则你就是把材料递交上去,也不会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