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新劳动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的影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0:39:42
我要写一篇<新劳动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的毕业论文,准备拟草写提纲,但我才疏学浅,不知该从何入手,请各位好心人士帮帮忙,该要怎样编写提纲呢?感激不尽呀~!

08年新劳动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的影响

法律适用范围扩大
为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部法律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依照本法执行。这不仅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纳入法律调整范围,而且将法律扩大到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劳动者。
单位规章须经劳资协商
《劳动法》已经明确了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法律义务,《劳动合同法》则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不再是企业管理者一方的事情,更不是企业有权单方决定的事情。一套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制度,必须符合三个要件:内容合法、民主程序和向员工公示。
招聘用工订立合同要求细化
针对目前企业中较为普遍的事实劳动关系问题,《劳动合同法》提出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要求。法律既规定了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明确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招工违法的结果,将是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的双重责任。这样的规定,弥补了《劳动法》对法律责任规定的缺失。
长期用工制度需慎签合同
《劳动合同法》提出了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再续订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目前的短期合同将产生极大的影响,劳动合同的期限也将随立法的新要求而有所调整,中长期用工将成为劳动合同用工的主要形式,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以及解雇成本的增大,要求用人单位在长期用工签署劳动合同时,更要特别慎重。
提前一月辞职算合法离职
为保障普通劳动者的职业选择权,此次立法与《劳动法》保持一致,劳动者辞职只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合法离职。这样的规定,一方面会形成更多的长期合同甚至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另一方面,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