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什么不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5:40:11

简单地说: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一级土地市场,这个市场由国家垄断,只能由政府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卖给土地使用人的行为,这个市场卖方只有一个就是国家。通过这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都是最高使用年期,例如住宅70年,工业、综合50年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二级土地市场,这是指已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人或单位将土地转卖给其他人的行为,通俗地说就是炒地行为,这个市场卖方就是很多个了。通过这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都是剩余年限,就是土地的最高年限扣除已使用的年限

实际操作没有什么不同,主要是解释
其实,月长石也不是特别清楚,解释下,解释不好不要给臭鸡蛋~谢谢~~~~
土地出让:是指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承租方,一般是政府和承租人之间。
土地转让:是指土地承租人通过协议方式,将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承租方之间的协议。

出让合同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身份将建设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取得使用权的方式之一。
转让合同是土地使用者将使用权再转移给其他人。前提是土地使用者已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