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离婚)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14:13:02
姑姑和丈夫分居10多年了,现在想办理离婚可以吗?姑姑还用出面吗?要怎么办理呢?具体些

如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共同办理。
如诉讼离婚,可一方去法院起诉。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针对离婚达成离婚协议,可直接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部门发放《离婚证》。

如果双方达不成离婚协议,就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此时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1、离婚双方自愿到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登记后发给《离婚证》。
2、一方提出离婚,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法院出面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已经分居10年了,以上两条你姑姑和姑父估计都符合了,如果不想亲自出面,那就委托律师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