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分析两个法律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2:51:29
1.陈某因办婚事,急需一笔钱,与朋友余某一起到火车站作案,陈某用刀片花开了一买票人钱包,偷的8700rmb,暗中传给余某,余马上离开,卖票人发现钱被偷抓住身后的陈某不放,陈急于逃脱,将其打倒在地后趁机逃脱了,陈某将赃款分给余某1000,自己留下7700,并到未婚妻马家,对马说出了一切,马随即送陈到表格家都起来了. 问:陈 余 马 三人个犯什么罪?为什么?
2某工程公司经理委托供销员陈某与化工厂联系共卖了5吨炸药,陈某在和化工厂协商过程中,了解到该化工厂有一批急待处理的机器设备,价格很便宜,便决定买下来,准备将机器专卖给另外一个工厂,并与化工厂签订了5 吨炸药和机器的购买合同,但是另外化工厂建机器破旧不要,事隔2个月,化工厂与工程公司催要机器设备的贷款,被该公司的经理拒绝了,便引起了合同纠纷. 问 :本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一、陈某犯抢劫罪,余某犯盗窃罪,马某,马某表哥犯包庇罪。理由:陈某、余某合作盗窃,1000元即可定罪,但陈某盗窃被发现使用暴力,属于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转化型犯罪,余某未参与此,仍为盗窃罪;马某知道陈某犯罪仍然帮助躲避抓捕,其表格明知此事而提供庇护场所,均符合包庇罪构成要件。
二、第二个合同仁兄说的有些含糊,是否陈某自作主张买卖机器而又转卖他厂。实际上化工厂一买卖炸药本身即是违法犯罪,对于违禁品买卖当然无效。如果仅涉及化工厂一与化工厂二之间买卖旧机器设备纠纷,那么应区分对待。陈某的与化工厂二的买卖如果公司不知道,就涉及表见代理的问题,那么合同效力待定,公司可以追认、可撤销;你反映的情形似乎单位认可了交易,拒绝还款,视为对陈某行为的认可,则该行为对公司有效。如果该协议符合合同成立要件,则成立时即有效;如果不符合则自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