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的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20:56:42
民事纠纷的问题!!!!!!!!急!!!!!!!!!!!!

乙方驾驶一辆新车停放在甲方车库门口.甲方发现后,经呼喊无人应答,遂情绪失控,用脚在车辆后尾箱和叶子板上各踢了一脚.事后,甲方主动向乙方致歉,并承诺对损害部分进行更换,不是维修.甲乙双方共同到122事故鉴定中心做了鉴定,鉴定损害金额为5000元.乙方以车辆属于丙方,丙方不同意赔偿数额为由,拒绝甲方赔偿.
后甲方联系丙方告知其损害事实,提出赔偿金额
丙方为汽车经销商,说该新车已成为暇次车,要甲方对间接损失负责
甲方明确说明对损害部分进行更换,用原厂配件.
丙方不同意甲方意见,坚持要甲方承担间接损失.

请问
一\甲方如果赔偿新的原厂配件,该车还属不属于暇次车?
二\间接损失如何认定?

更换原厂配件不属于瑕疵车,瑕疵车是在出厂时因为某些环节疏忽造成的于合格车在某些性能上缺失或者减弱,不符合所规定的标准。
依甲的行为看来,他的行为并没有影响到车的主要性能(比如发动机或其他精密的地方),况且又承诺更换了原厂配件,不应该认定为瑕疵车。
既然不认定为瑕疵车,自然也没有所谓的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