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o125125老师好,请问融资租赁的有关会计处理,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8:39:10
1、融资租赁中,出租人应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长期应收款的入账价值。
“初始直接费用”是出租人出租时付出的有关费用为什么要记入“长期应收款”中由承租人来承担呢?

2、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少的时候,应重新计算内含利率,并将由此而引起的租赁投资净额(最低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未确认融资收益)的减少确认为当期损失。
这里重新计算内含利率是不是以未担保余值减值时刻的出租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现值对未来的最低收款额和未担保余值之和进行贴现的利率?为什么这里的投资净额减少了呢?对这段话的因果不是很理解

3、期末记未担保余值减值的时候,借“资产减值损失”、贷“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将减值的金额与由此产生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额的差额,借“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资产减值损失”。
这里借“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资产减值损失”也不是很理解

问题很琐碎,每次的提问都能得到acco老师的点拨,谢谢您了

你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题中:

融资租赁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长期应收款”科目,其目的是将该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做为租赁投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一并在租赁期内确认租赁收益金额时予以“摊销”,而不是说该初始直接费用需要由承租人承担。

题中提到的内含利率,是使最低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两者进行折现后的金额之和等于租赁投资净额(租赁开始日的租赁物公允价值 + 初始直接费用)。由此,当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值变动时,原计算的内含利率势必将下降(可自行计算一下,即除未担保余值以外,其他计算数据均保持不变)。这样,减值时的租赁投资净额余额,如果按照新的内含利率进行计算(租赁收益的列表计算),也势必减少。

在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值时,减记未担保余值,应当不难理解。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未担保余值实际上是一个终值概念,即未来租赁期满,出租人可收回租赁物的余值(好比未来应收的租赁款,这里只是不是货币而是实物而已)。因此,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值时,真正的减值损失应当是一个“现值”概念,也就是“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由此,就需要将“终值”减值损失调整回,即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