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退保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3:09:29
2005年我给父亲买了一份康宁重疾险,交了三年保费了,如今可否以当时未告知患有高血压,带病投保的原因,协商解除合同,返还保费?谢谢大家。

不可以,如果是故意未如实告知,那么保险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任何保费,如果是无意的未如实告知,那么可以按照现金价值退保

不能以带病投报为原因,因为这样和退保没区别.保费是无法全额退还的.

看你投的公司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我们国泰规定实效是2年,2年我们没有查出你是带病投保的,还是按照合同办事的。不过要是你投的公司没有这方面的条款,建议你退保,因为就是出事保险公司也不会赔的。
损失一点也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