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财产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1:24:58
他父母给我们买了一套结婚用的新房,两家父母见面的时候他家说是给我们的房子,但并没说买这套房有外债,事后我妈几次跟他说明结婚前他要是有外债的话他的把外债全部还还清,结婚时他不能有外债。可是新房到交付使用时发现房屋质量没有达到收房标准所以就把房子退了准备另买,我们俩都看中了一套房产,但所退房款并不够用于购买新房,所以我像我父母请求支援,我父母同意差多少钱都给补上然后给我们买所有家电家居用品,我提出房证写我们俩个的名字,但他却提出他要个人承担他家购买原房产的债务,说他自己承担与我无关,我想问一下这合理吗?如果结婚的话他的债务就算是夫妻共同的债务了是不是?我不想花了我父母那么多钱还要替他们家偿还债务,我该怎么办?

你好
如果你们还没有登记结婚,那么这套房是他的婚前财产,但如果这套房尚有外债,你们结婚后即使是以他个人的收入偿还,也视为夫妻共同还债,因此你对共同还债的部分和升值的部分是有主张的权利的。不过,这涉及到一些复杂的专业知识和证据,如果有需要的话发消息给我好了

一定要有婚前的财产协议,不然以后会有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