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所以权争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9:06:38
例,哥哥把自己名下一房屋卖于弟弟10万,无签定合同,也无登记过户,
今哥哥欠人钱,就想不承认当时的私下交易,并说房产乃自己的,当时只是借给弟弟住而已.
哥哥诉讼法院,请求弟弟搬出,弟弟无证据,但是有其妹妹4人和其父母为证明人,证明当时的交易事实存在.
请大家估计,法院会如何判决?
我估计,法院会判给哥哥,因为不动产登记可以抵抗其他.不知道对不对?
无其他证据,只有证言.

1、法院应该会把房子判给哥哥。

2、主要是没有合同,没过户倒是次要,《物权法》第15条规定了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3、证据太少,而且你这个证据的效力会大打折扣。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69条,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77条,具有亲属关系的证人,其证言效力是最低的。

4、所以要想打赢官司,还得在证据上下大功夫。

楼上的说得比较对,主要是收集证据。
建议详细收集一下弟弟支付的10万元是如何付的?是不是打到哥哥卡里的?还是从银行一次性取款几万付的?收集银行资金进出的证据
他哥哥收到10万元钱后的用途,例如还了张三欠款2万,张三也是证人等,收集哥哥房款用途的证据。
收集了证据让法院相信弟弟实际付钱了、哥哥是突然增加了10万元,房子就会判给弟弟了

很难说,要看提供什么样的证据了,口头的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