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上的房租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9:23:12
我在北京的一个小中介公司租了房,是6月4号租的,交3压1交了4个月的房租,但是在合同上写是三个月一交,当时我没注意到合同上写了第2次交租时间是8月4号.我们已经交了3个月房租(6.7.8.三个月的),一个月押金,但是现在只住了两个月,现在又让我们交3个月.我们能不能,不按合同上写的日期8月4号交, 等到9月4号再交

不可以 已经签合同了 就有了法律效益 如果你不交 他们会按你违约而终止合同 那你的押金也没了 你去试试协商一下 小公司应该可以吧
祝你好运了

可以协商,应该约定交房租的时间,可以提前,也可以滞后。

如果你在9月4号再行缴纳房租,你已经违约了,业主有权利不退还你租房押金.你们是合同主体,且已经生效,所以再去找中介公司也没有用处.建议你和房东协商解决.其他之外没有更好的办法.